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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下半年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發布刑案新聞違反 偵查不公開規定檢討報告

  • 資料來源:虎尾分局

一、刑案新聞發布及受理檢舉案件統計:

()主動發布刑案新聞情形

1、發布件數及類型統計

(1)8條第1項:9

2、揭露影音資料案件統計

(1)9條第1項第6款:1

3、有重大理由未去識別化案件

(1)9條第2項、第3項:0

()非主動發布案件情形:6

()受理民眾、機關或民間團體檢舉案件:0

二、偵查不公開小組運作狀況

  1. 監看新聞情形

本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及偵查隊負責蒐集本分局偵辦刑案之媒体新聞報導資料,尚無發現疑有違反偵查隊公開情事。

  1. 缺失案件之查辦處分情形

經本分局發佈刑案新聞9件,其中6件為現場民眾拍攝上傳社群網站,而對外說明非主動發布之案件,均有依規定由偵辦單位、刑事及公關業務單位針對發布要件及內容實施檢視審核,且經機關首長審閱核批。

()改善或強化作法:

1.舉辦教育訓練強化本分局所屬員警落實偵查不公開之相關規範。

2.本分局對於新聞媒體報導資料,由偵查不公開小組加強監看,若媒體發布內容與事實明顯不符,足以影響當事人之名譽、隱私等重大權益或影響案件之偵查,本分局將會強化新聞檢核機制,取得當事人訴訟程序與媒體報導間之權力平衡,以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